2020年5月29日在长垣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敏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河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连续三年获评全市综合考评先进基层院。
一、积极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眼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共批捕该类犯罪嫌疑人31人,起诉31人。依法办理了涉及群众1200余名、涉案金额2.8亿元的“中诚永安公司非法集资”案,通过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守好“钱袋子”。派驻芦岗乡滑店村工作队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通过加强支部党建、完善基础设施、找准增收路子,不断提升扶贫工作质效,帮助2户7人实现脱贫。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司法扶贫,向13名因案致贫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4.6万元。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9件14人。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件,充分利用检察职能帮助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检察职能,落实平等保护,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司法需求,扎实开展立案监督、“挂案”清理等六个专项活动,清理涉及民营企业“挂案”1件1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影响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犯罪案件9件13人。办理的某企业与某银行贷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为担保企业挽回损失1800余万元。在2019年4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工作讲评推进会上,我院就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作了典型发言。
将心比心对待信访群众。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理念,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一庄严承诺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细抓实。制定《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办法》,严格执行“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件(次),均依法规范办理。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在全国及地方两会、“70周年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无涉检进京赴省信访案件发生。
二、依法准确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平安和谐长垣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472件609人,批准逮捕303件384人;受理审查起诉533件639人,提起公诉467件571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犯罪案件75件83人,起诉78件95人。依法打击利用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批捕该类案件29件68人,提起公诉11件25人。积极探索新型犯罪案件办理模式,办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6件15人,批准逮捕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犯罪案件2件15人。坚决打击伪证、包庇等妨害司法犯罪行为,不断净化司法环境,共批捕该类犯罪案件9件24人,提起公诉11件16人。扎实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加强与纪委监委衔接配合,提前介入调查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决定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出击、不枉不纵,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6件24人,提起公诉4件16人,已判决4件37人(含往年提起公诉),全部为有罪判决。起诉了赵某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深入推进“破网打伞”,向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助力源头防范,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反映的社会问题,向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帮助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助力党委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把基层干部的入口关。在村“两委”换届期间,对全市3000余名村干部候选人进行任前把关,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向组织部门进行了反馈。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认真分析近年来我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及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开展安全教育等10个方面的工作。坚持打击、保护、预防一体推进,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0人、起诉11件11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2人,犯罪记录封存14人。与卫华集团联合成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基地;与心理咨询机构加强合作,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28人次。扎实开展送法活动,深入社区、学校、滩区农村,开展巡讲13场,发放宣传册5400余份,6000余人次受到教育。在2019年9月召开的全国未检工作研讨会上,我院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典型发言。
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增强刑事诉讼监督实效。坚持底线思维,严防冤假错案,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9人,监督撤案5件5人,纠正漏捕9人。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做出不批捕决定161件213人、不起诉决定40件41人,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大胆适用正当防卫,依法认定正当防卫案件2起,对刘某等二人作出不逮捕决定,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保证无罪人不被法律追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2件5人,法院已改判1件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32件,提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7件,26件已被采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9件,涉案金额5.4万元。强化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检查,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通过运用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结果及审判人员诉讼违法行为的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法院裁定再审3件,法院改判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5件,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件,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件,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假官司”2件,涉案金额280余万元。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全部被采纳。办理的“肖某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加强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护。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立案30件,办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已全部整改完毕。主动向长垣市委、市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同发力,成功办理了“环洁公司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建民养殖场环境整治”等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了市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城区部分河道水体治理、餐具消毒企业卫生安全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9年9月,新乡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莅临长垣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对我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四、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提升干警队伍综合素质
始终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调研,举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紧扣检察职能,开展集中学习10次,研讨交流5场,检视查找问题23项,已全部整改完毕。经过主题教育的洗礼,干警信仰之基更加牢固、精神之钙更加充足、干事创业激情更加高涨。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周周讲纪律”、廉政风险“月控季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党组会4次。围绕纪律规矩和禁令执行情况,坚持日常纪律作风检查和突击查岗相结合,通报批评7人次。开展各类谈话50余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积极落实市委要求,开展“拜朋儿、圈子文化”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干警社交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从严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干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对标新时期检察干警业务素能新要求,做好全员教育培训,打造检察“能手”和“工匠”。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150余人次。以召开支部会、检察官联席会等方式学习交流50余场。充分发挥“检答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作用,引导干警及时更新知识、增强本领。开展班子成员上讲台、检察长带头上党课等活动10余场,240余人次参加,干警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4名干警被确定为首批全市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1名干警在全国电子取证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五、重塑全新检察形象,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部门由17个调整为8个,形成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作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1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司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办案质效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积极发挥检察官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75件311人,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坚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专案专办、简案快办,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提起公诉,通过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案件160件271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充分运用科技力量。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助推司法办案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网上网下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充分发挥“三远一网”作用,开展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260余次。积极与公安、法院协调,在全市率先建立“三远一网+互联网”工作模式,实现了律师远程会见、远程出庭。尤其在疫情期间,该模式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辩护律师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远程会见、远程出庭,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不误。
主动做好检务公开。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及时向市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先后举办了“‘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100余人次走进检察院参观指导。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23条、法律文书476份、重要案件信息9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实现良性互动,全年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71人次,律师满意率达到100%。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长垣市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检察机关正处在职能调整、格局重塑的关键节点上,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期待的方法不够多,精准度不够高;二是各项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公益诉讼检察覆盖面不够广;三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还有短板,一些检察建议质量不高、落实刚性不足;四是司法体制改革之后,部分干警在司法理念、知识储备、应对能力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要求;五是全面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容忽视。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进入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检察人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政治本色。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疫犯罪,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活动,着力为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广大党员干警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主动下沉基层,为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硬仗”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为长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咬定目标不动摇,增强信心、只争朝夕,把疫情期间耽误的时间抢回来,全力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坚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服务我市发展大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全省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冲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惩各类涉疫犯罪,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三、以守护平安为目标,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保平安、护稳定、促和谐。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黄赌毒”犯罪、“盗抢骗”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坚持深挖根治不放松,又着眼于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全面胜利。
四、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办案监督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做优刑事检察,坚持诉讼与监督职能并重,办案责任与监督责任同担;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突出办理典型案件,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影响力;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依法用好调查核实权,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程序,让检察机关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五、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破解检察发展难题。抓好司法体制各项综合配套性改革。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明晰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权限。优化检察管理制度机制,加快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鼓励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力争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精准量刑能力。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技术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为检察官减负,为司法公正加分。
六、以从严治检为保障,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级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不断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真正凸显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努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今后,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长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