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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322日在长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云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新中国检察事业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

一年来,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在长垣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长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护安维稳二十大”为工作主线,依法能动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共办理各类案件1529件,6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8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新乡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新乡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首次获评河南省十佳基层检察院。

一、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

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全力护航长垣高质量发展。

(一)能动履职服务经济发展。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将办好司法案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件8人。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依法审慎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办理强迫交易、职务侵占、盗窃企业财物等侵害企业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案件10余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做出不起诉或不批捕决定6人。以法治护航助力企业新生,成功办理了全省首批、全市首起企业合规案件,新乡市委、长垣市委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并做出批示,被省检察院、省工商联评为“安商惠企典型案例”,最高检童建明副检察长称赞该案“三个效果”突出。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用好法律武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361件571人,批准逮捕163件235人;受理审查起诉1023件1233人,提起公诉731件937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批准逮捕132人,提起公诉273人。扎实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断卡”行动,批准逮捕88人,提起公诉175人。办理了最高检和公安部督办的“620”系列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批准逮捕56人,提起公诉77人,协同公安机关追回赃款580余万元。助力深化反腐败斗争,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办理上级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23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三)全面深化诉源治理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以诉源治理促社会治理。依法做出不批捕决定212件248人,不起诉决定266件291人,尽量减少社会对抗。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93%以上。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有效预防了同类违法犯罪反复多发。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20余人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结果答复率均为100%。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已办结22件,其中16件已息诉罢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八五普法”目标,利用政法工作室等机制平台,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遵法守法意识。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中践行初心使命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满意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倾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向社会公开《长垣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并抓好实施,共办理各类民生实事50余项。紧盯重点领域,开展民生民利护航活动,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整改药店、母婴店100余家,清除加油站等场所隐患20余处。针对城区供暖不畅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建成供暖换热首站1座,大大提升了供暖能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等情况,督促主管部门整改13家物业公司、开展行业培训2次。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职能部门排查隐患200余处,安装防移位等装置4000余个,守护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3起案件入选“新乡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二)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把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民心工程和社会治理大事来抓,以检察监督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牵头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侦查工作的办法》,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件16人,起诉20件30人,11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做出不批捕决定51人、不起诉决定46人,对38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一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十佳”案件。在“六一”儿童节当天,通过“长教云”大数据平台,组织长垣10万余名学生同步观看普法微电影,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联合行政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活动,督促职能部门整顿文身机构7家。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2件、家庭教育指导令2件。

(三)用心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将司法保护和关爱向特殊群体倾斜,更加专注做好权益保障工作。扎实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行动,牵头司法、民政等9家行政单位出台全省首份《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20件,已促成调解14件。围绕“残障人士权益保护”问题,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活动,督促职能部门增设残疾人设施20余处。围绕因案致贫返贫问题,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向41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3.3万元,解决了群众燃眉之急。针对老年人防骗意识薄弱、养老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开展“守住钱袋子”专题普法宣讲6场,1500多名老年人受到教育。

三、依法能动履职,在强化监督中彰显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保证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一)持续做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对接会商、案件预审等机制,提前介入侦查26件,监督立案1件1人、撤案5件6人,追捕17人,追诉16人,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违法通知204份,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8份,均已采纳并回复整改。压缩不必要办案环节,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刑事“案—件比”保持在1.03以内。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2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9次。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5件,监督执行财产刑18万余元。纠正社区矫正不当案件50件,监督公安机关对一名被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收监执行,并牵头职能部门建立社区矫正衔接长效机制,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二)精准做优民事行政监督。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检法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0件,同比上升37%。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帮助6名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对于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均取得当事人认可。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程序以及行政违法行为等各类监督案件39件,同比上升70%。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相关行政争议均得到实质性化解,1起案件入选“河南省第一批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市场主体发展典型案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录入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案件915件。

(三)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聚焦生态环境、国土国财、食品药品等7大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全部公益损害问题均在诉前解决。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耕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两批系列案件,均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督促相关部门复耕土地20余亩、关停违法养殖场18个、治理污水处理站60余处。对3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线索,督促税务部门征收欠缴水资源税款26万余元,推动税务和水利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有效堵塞了水资源税征管漏洞。

四、主动接受监督,在约束规范中提升检察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积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各项工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检察业务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三官一员进站”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公开宣告、观摩庭审等活动60余人次。去年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宋太俊主任莅临我院调研指导企业合规工作;去年12月,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获全票通过。主动开展走访活动,听取意见建议,为驻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民与法等报刊620余份。

(二)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加强与政协沟通联系,邀请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5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深入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各项检务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71条,公开法律文书83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工作,共对34起案件开展听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讲好检察好故事,通过“长垣检察”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检察动态40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40余篇。

(三)依法接受履职制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把各项工作置于纪检监督下开展。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审慎办理。对于审理过程中法院提出的补充证据等要求,及时予以答复。积极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237人次,受理律师阅卷196次,对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的均及时提供阅卷,律师满意率100%。嫌疑人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全部由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见证,并同步录音录像。

五、强化政治建设,在从严治检中锤炼过硬本领

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一)政治建检铸就忠诚品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20余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司法办案全过程。深入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研讨活动30余次,真正使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压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意识形态阵地更加巩固。

(二)人才兴检激发队伍活力。制定并落实多项从优待警政策,营造拴心留人氛围,干警的获得感、尊荣感持续增强,精气神更加振奋。深入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制定大培训大练兵实施方案,围绕核心能力养成,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实行“干警上讲台”,邀请专家举行讲座。全年举办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0期500余人次,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第二检察部被最高检评为“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1名干警获得全国电子取证大赛三等奖,2名干警被评为“新乡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1名干警被推选为“出彩长垣人”,1名干警被授予长垣市“三八”红旗手,4名干警荣立“三等功”,9名干警被新乡市委嘉奖。

(三)从严治检强化纪律作风。认真落实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全市作风纪律大整顿要求,开展加强正风肃纪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活动,把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每周五开展“周周讲纪律”,组织学习党纪法规、典型案例等20余场次,做到警钟长鸣。用好“13710”制度,建立“三提示、一通报”工作机制,开展检务督察15次,见人见事通报14人次,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出“提示函”10人次,约谈16人次。认真组织“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共报告各类事项18件。

各位代表,长垣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不够精准,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主动扛起法律监督责任的意识还不够强,履职能力仍需提高;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加力,部分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法律监督主业还有明显短板,利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能力还存在不足。以上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2023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市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以“保持全省先进、争创全国先进”为目标,开展“检察工作落实年”活动,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党建业务融合、突出业务质效提升、突出品牌亮点创建、突出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数字检察战略,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长垣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淬炼干警政治忠诚。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和指导各项检察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深度融合,真正把“一切从政治上看”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自觉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紧紧围绕长垣打造“两个示范”、开启“二次创业”、实施“双十行动”等中心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实做细诉源治理。再接再厉做好企业合规工作,争取在工作模式、办案数量上有新的突破。研发“检企通”等小程序,建立与企业常态化沟通平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司法保护,用法治惠民生、暖民心。

三、深化改革守正创新,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以求极致的标准做精、做深、做实各项法律监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着力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

四、加强综合素能提升,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践行“五讲五树”政治业务融合机制,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增强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本领。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赶考路上,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新时代长垣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长垣经济社会“二次腾飞”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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