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3月26日在长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云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在长垣市委和新乡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不断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共办理各类案件2100余件,23件入选最高检、省、市院典型案例,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中消协首次联合发布的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3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高质效案件,并得到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充分肯定,4次被领导做出肯定批示,12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
一、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谋划、高质效推进检察工作,为长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扛牢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45件446人,起诉893件1211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起诉298件465人,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涉电诈类犯罪,批捕111件167人,起诉185件274人,有力震慑了相关犯罪行为。专案办理的“6.20”“717”等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涉案资金达2.4亿元,严惩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及骨干成员,共批捕106人,起诉140人,追捕追诉3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恶案件2件33人,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提前介入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2件17人,决定逮捕12人,提起公诉12件17人,已判决8件11人。
担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责任。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立足长垣产业发展特点,严厉打击敲诈勒索、挪用资金、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等侵害企业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3件42人,追赃挽损600余万元。办理的张某某等16人利用“假记者”身份敲诈企业案件,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为受害企业挽回损失40余万元。结合办理的一起强迫交易犯罪案件,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净化了市场环境,该做法被市人大常委会宋太俊主任批示肯定。关注电商“新困境”,严惩职业“羊毛党”,办理的张某等4人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系列案件,受害企业为我国某大型电商平台,我院积极追赃挽损,深挖案发根源,向企业提出4项堵塞漏洞建议全部被采纳。扎实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办理的“梁某洗钱案”被评为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牵头建立的河南首个“链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豫检品牌”项目,现已通过结项。
抓实增进社会治理的检察责任。坚持以“五个一”为抓手,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三深入”专项行动,全年移送职务犯罪线索6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分析犯罪成因,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件,均被采纳并整改到位。就我市体育设施安全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结合办理的一起村“两委”成员职务侵占案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堵塞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取得良好效果,被邓国永市长批示肯定。深化送法“五进”活动,举行法治宣讲30余场。扎实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相关问题得以整改。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依法做出不批捕决定212件315人、不起诉决定121件142人;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870件1112人,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达98.29%,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站稳人民立场,在司法为民中践行检察初心
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做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用心化解群众各类矛盾纠纷。持续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领导带头办信制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0余件次,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接访下访制度,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心理疏导、多元帮扶等措施,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的8起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对于一起祖孙三代长达五年的信访积案,我院协同法院深入释法说理,变接访为下访,最终成功化解,当事人送锦旗表达谢意。在办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罪案件过程中,将矛盾化解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全力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共促成和解210余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7万余元,努力将党和政府的司法关怀传递给涉案困难群众。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罪行较重的62名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对情节较轻的10名“问题少年”依法附条件不起诉,通过监督考察促使其改过自新,重新走向社会。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9件29人,起诉37件41人,1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法律援助44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17人次,亲情会见12人次,帮扶教育1次,犯罪记录封存75人。积极推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形成司法执法合力。办理的未成年人在宾馆遭性侵案件,在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支持被害人向未尽到保障义务的4家涉事宾馆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并持续督促职能部门对辖区酒店宾馆加强监管。
用情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聚焦农民工讨薪问题,坚持为劳动者发声,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4件,帮助讨薪12万余元,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件2人。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工伤发生后违规停保,导致工伤保险支付难,从而引发行政诉讼的问题,我院经过详细调查、深入沟通,找准问题症结,向社保中心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正确履职,进一步理顺了我市工伤保险发放流程,减轻了参保职工的诉累。针对辖区部分医疗美容、产后康复机构缺少资质、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问题,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并指导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食品药品安全专刊转发。
三、聚焦法律监督,在坚守公平正义中谱写检察新篇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不断完善公检法“小三长”会议协商机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余件次,围绕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等问题专题会商40余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次,案件质效不断提升。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件、撤案11件,追捕追诉58人,依法提出抗诉6件,纠正公安、法院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69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2件。办理的一起涉企职务侵占财产刑执行案件,督促法院为受害企业挽回损失38万余元,该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运用数据模型办理刑事案件13件,自主开发的3个大数据模型获上级院推广,其中1个上架最高检监督模型库,被省内外多个检察院应用;通过电子数据恢复支持的一起徇私枉法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大数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向强奋进。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7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改判7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5件。聚焦民生领域执行突出问题,重点监督纠正不当终本、网络司法拍卖违法等严重侵害当事人实体和程序权利的违法行为,协同破解“执行难”。办理的“闫某等人与于某劳务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我院通过调取公积金管理机构公积金缴存信息,与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进行碰撞筛查,发现了被执行人于某的财产线索,督促法院恢复执行,该案已被执行完毕,4名农民工当事人的诉权得以实现。依托办案向法院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进一步优化工作模式,得到全部采纳,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助推依法行政作用,重点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案件171件。精准开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对于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97件,得到全部采纳,防止了“不诉”等于“不罚”,做深做细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其中办理的“代某某危险驾驶案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认真做好“民告官”案件背后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的“马某诉某乡政府行政协议检察监督案”,综合运用调查核实、释法说理等方式,彻底化解了马某与当地乡政府的纠纷,被省检察院评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向新拓展。在扎实办好公益诉讼传统法定领域案件的同时,不断向新增法定领域拓展,共办理食药环、国防军事、国有财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八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件。自主研发“新型税种大数据监督模型”,被全市两级院应用,共监督职能部门追缴水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3000余万元,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持续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腾退非法占用河道13.5公里。筑牢大气环境“防护罩”,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督促整治大气污染企业30余家,消除高层小区安全隐患10余处。扎实开展新业态食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重点针对剧本杀等游艺场所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发现问题10余处,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四、深化改革创新,在优化管理中铸就检察铁军
以深化改革创新为驱动,以优化管理、完善机制、系统培养为抓手,锻造一支素质过硬、能力卓越的检察铁军。
以政治建设引领检察发展。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将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制定政治轮训方案并认真落实,确保干警在深学笃信中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请示报告,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3次,主动报告工作20余次。接受并配合新乡市委巡察,扎实推进问题整改,59条整改措施已得到落实,不断夯实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根基。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发表检察宣传稿件120余篇。
以深化改革推动高效履职。认真落实“高质效检察管理年”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内部监督制约等管理制度10余项,检察资源配置更为优化,工作运转更为高效。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组织召开检委会38次,讨论决定疑难复杂案件76件。持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实现案件分类处理,努力达到质量与效率的“最优解”。分别建立“四大检察”办案团队,推动专业化、精准化办案。综合考量各方因素,制定跨部门案件分流机制,解决了办案数量不均问题。完善述职评议机制,各类人员定期公开晾晒成绩;健全职级晋升考核机制,营造争先创优氛围,不断激励干警求真务实、担当实干。
以系统培训强化综合素能。以“三个善于”为引领,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行专题读书班、学习研讨、警示教育等活动26次,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记录填报“三个规定”有关事项37件次,落实“三提示、一通报”制度,开展检务督察20余次,发出“提示函”12人次。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为干警练内功、强本领搭建平台,通过“周周讲纪律”、案例研讨、检委会学习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组织参加岗位练兵、案件评查、业务竞赛等20余场次,干警素能得到快速提升。1名干警被最高检致函表扬,1名干警两次参加全国电子数据取证比赛分获个人一、二名,团体第二名;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突出个人”;4名干警分别被上级检察院评为“业务标兵”“业务能手”;3名干警撰写的3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省级期刊发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议,主动开展走访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视察调研、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余次,选派优秀员额检察官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协助人大代表开展普法宣传、矛盾调处等工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报刊500余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项报告;莅临我院调研“链长+检察长”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我们都深入学习领会,及时研究方案并认真加以落实。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检察人员监督办案理念、素质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向往和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办案质效和检察职能的宣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论证、布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发展大局之中,锚定“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一目标,坚持“1234”工作思路,即: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个中心;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检察履职“两个回归”两个主题;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三个有为;培育典型案例、机制创新、数字赋能、专家人才四个亮点;为我市高标准打造“两个示范”,加快“二次创业”,深入实施“双十行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长垣实践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一、永葆忠诚本色,在强化政治统领上体现更高站位。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创新理论武装,深化党建与业务双向赋能。
二、强化法治担当,在护航发展大局上彰显更大作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完善“检察护企”各项举措,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效履职服务长垣“二次创业”。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紧盯生态环境保护,扛牢守护长垣“净土、碧水、蓝天”的检察职责。
三、践行人民至上,在做实检察为民上展现更深情怀。从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找准“检护民生”的发力点和突破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持续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大龄劳动者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坚持守正创新,在维护司法公正上贡献更强力量。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现代科技运用与传统监督方式有机结合。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深层次监督和对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精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法定领域的办案力度,不断延伸办案效果,力求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五、锻造检察铁军,在提升综合素能上落实更严要求。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切实加强“三个管理”,围绕基层院建设“三张地图”,强化流程监控、质量评查、质效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内部制约,严格司法责任追究,让干警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加强素能培训,锻造过硬检察铁军,以打造“名院”为牵引,让更多“名品”“名专家”出圈出彩。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在长垣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高效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求真务实、勇毅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长垣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