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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提升法治意识 ——致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时间:2020-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在第7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倡议全市市民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我市开展的“宪法宣传月”活动热潮中:

一、做法治宣传的传播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律、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宪法宣传活动中,广大人民群众既是宣传的对象,也是宣传的主体。每个市民都要当好宪法的宣传员,主动将宪法和法律的知识和自身的学习感悟通过各种方式传播开来,带动身边的亲戚朋友积极参与到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宣传活动中,形成全社会共同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做宪法精神的尊崇者。宪法精神根基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小到文明出行,大到依法治国,公民宪法精神始终是依宪治国和维护宪法权威的终极保障。宪法精神不仅体现在公民知道多少宪法内容,而且在于努力把宪法精神、宪法意识、宪法信仰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广大市民朋友们要通过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努力将宪法作为根植于自身内心深处的一种信仰,将宪法精神内化成一种生活的品格和方式,作为自己一切行动的思维决策底线和首选价值判断标准。

三、做宪法实施的践行者。作为一名现代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首先,要做到尊重宪法,追求公正,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其次,要做到主动学法、善于用法、自觉守法,要学会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学习以宪法为代表的各种法律,不断增强自身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积极参与到各种立法活动中协助执法部门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监督司法部门实现公正司法以自身实际行动践行全民守法。

四、做宪法权威的维护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现代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人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人人都享有法律的保护,人人也都负有维护法律权威的责任。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让我们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当前宪法宣传活动的热潮中,以我们的信仰和真诚辛勤和汗水,书写牧野大地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新乡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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