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按照县委改革办《关于推进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的通知》要求,本季度我院司法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积极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
按照“严格依法、充分放权、有效沟通、强化监督”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完善检察官办案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制定了《长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暂行办法(试行)》《长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试行)》《长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优化配置办案权限,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检察官业务考评及职级晋升等配套制度,以案件质量查评常态化倒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检察内部监督实效。
二、“三远一网”建设
4月底我院已完成“三远一网”建设,“三远一网”即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是检察机关“智慧检察”的一部分,其中“智慧公诉”工作与“智慧法院”工作已完成互联互通。“智慧公诉”实现了检察机关远程提审、送达、开庭等项工作。
三、推进未检办和民行科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办案机制
1.羁押必要性审查。2018年对在押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次,因民事和解,符合非羁押条件已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人。2.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监督长垣县看守所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的违法行为1次。3.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面。发现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份,联合开展水晶泥专项整治活动1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调查专项活动1次。(1)2018年4月16日暗访时发现仍有销售三无水晶泥产品,向教育体育局、长垣县商务工商局发出建议整治;(2)2018年4月17日,我院未检部门联合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教育局、商务工商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水晶泥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安全。(3)与本院民行部门和长垣县卫计委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调查专项活动1次。4.对未成年人的家事审判监督方面已经和我县法院进行了对接和初步沟通,下一步协调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