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长垣市人民检察院
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21年7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为确保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按照上级院相关部署,成立长垣市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侯宝峰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成员:廉金锁 第一检察部主任
孙丽君 第二检察部主任
冯振国 第三检察部主任
曹海露 第五检察部主任
二、成立活动专班
为有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一检察部,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第一检察部主任廉金锁兼任办公室主任,院相关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活动专班。
活动专班成员:第一检察部王源、王琪,第二检察部侯东娇,第三检察部孙国伟,第五检察部王应坤。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研究解决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二)成员部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和各自案件特点,加强类案羁押必要性、社会危险性的细化和指导工作,推进本条线专项活动。刑检部门与执检、控申部门要密切衔接配合,及时发现、移送、反馈案件线索。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数据统计、文稿起草、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