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
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25日在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敏谦
夏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向长垣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刑事审判的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合法性以及裁判结果的准确性进行的法律监督。近年来,我院坚持把对刑事审判监督权力的行使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全力维护刑事审判活动中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院2019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能力
持续在更新司法理念、健全制度机制、提升人员素质方面下功夫,不断夯实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基础。
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对于准确打击犯罪,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和维护法治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今年6月份中央专门出台文件,对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检察官联席会、全体干警大会,以及举行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将新的司法理念和工作要求传达至每位干警,做好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得到不断加强。
二是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上下联络、请示汇报、警示通报等工作,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的工作格局。注重发挥“头雁”作用,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如在办理郭某某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涉案人员多、时间跨度长、涉及罪名多,该案即由贾敏谦检察长主办并出庭支持公诉,22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被做出有罪判决。
三是切实强化监督能力。坚决树立“法律监督不是高人一等而是技高一筹”的工作理念,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引导干警加强政治修养,端正工作态度。加强审判监督业务专题培训,开展优秀监督案例评选、精品案例研讨、案件质量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加大硬件设施建设,高标准建成“三远一网”并不断加大运用力度,2019年以来共开展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400余次。健全人才选拔机制,2020年以来两次举行部门负责人缺额选拔,先后有3名优秀年轻干警经过民主推荐被提拔为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
二、强化各项措施,增强刑事审判监督实效
针对刑事审判监督的性质、特点及现实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模式。
一是做到积极主动作为。前移监督阵地,将监督工作做在庭审开始之前,详细分析每一起案件情况,并制定应对方案,确保出庭公诉质量。积极完善庭审活动评判制度,将庭审过程常见的程序性、实体性违法违规情形以表格形式一一罗列,方便出庭公诉人员对庭审过程进行细致、系统、全面的评判,及时提出纠正意见。2019年以来共办理公诉案件1753件,出庭支持公诉1400余人次,建议变更审理程序2次,建议延期开庭4次,建议适用简易程序462件,速裁程序55件,均被法院采纳。
二是着力纠正裁判不公。坚持把监督刑事裁判放在重要位置,坚决纠正刑事判决不公现象。针对事实认定、罪名认定、主刑适用、财产刑适用、附加刑适用等进行全面评查,特别注重对“多人多事多罪”案件在事实认定、主从评判、共犯量刑等容易发生错误的地方进行监督。如马某等5人故意伤害案一审中,于某与其同案另一被告人犯罪性质相同,但在民事赔偿金额相差较大的情况下,刑期却完全一样,判决有失公允。我们遂提出抗诉,最终获得改判,于某的刑期由原来的有期徒刑八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
三是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对抗诉把握不大和程序违法问题,通过抗诉以外的方式进行监督,形成抗诉为主、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为辅的全方位审判监督格局。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广泛运用,针对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无正当理由又提出上诉等情况,我们加强分析研究,将认罪认罚案件刑事审判监督作为重点,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对认罪认罚后被告人反悔上诉的提出抗诉7件,其中4件因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被告人主动撤回上诉,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
三、服务社会大局,加强民生福祉司法保障
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监督在保障人民权益、推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着力保护民生民利。注重贴近实际,关注热点,重点加大对事关民生民利的涉黑涉恶、涉企、涉疫等犯罪的监督力度,依法正确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办理孙某诈骗犯罪案件过程中,孙某因在疫情期间以销售防疫物资的名义实施诈骗被提起公诉,但是适用认罪认罚后又提出上诉,我院遂提出抗诉,最终孙某的刑期由原来的有期徒刑三年增加至增加至三年零三个月。
二是不断更新司法理念。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刑事司法理念,既追求案件数量,更注重监督效果。对于量刑偏轻但属于初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尽量不予抗诉。对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抗诉的,依法受理、认真审查,及时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及时答复,认真做好释法说理,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行领导带头办信机制,落实“面对面接谈”制度,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随手拍”举报平台,积极畅通申诉受理渠道,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00余人次。
三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提升提高刑事审判效率、增强刑事审判监督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能用尽用,并尽量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帮助减少判决失误。共对1326件刑事案件1610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中2021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案件577件70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1.24%;确定刑量刑建议95.13%,法院采纳率99.55%,在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同时,也大大提升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和制约
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制约,加强横向沟通联系,深化检务公开,确保刑事审判监督质效和检察工作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制约。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委、人大、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和评议案件办理情况,听取对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法院的制约,对驳回抗诉等案件认真复查,注重从自身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坚持“应听尽听”,对法律适用争议较大或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组织公开听证,综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审慎作出处理决定,2019年以来,共对17起刑事案件组织检察听证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二是做好检法沟通协商。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坚持“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部门负责人和承办检察官主动与合议庭沟通协调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达成共识,确保监督效果。2019年以来,检察长共列席审判委员会9次,召开检法刑事案件讨论联席会议15次,讨论刑事案件20余件。
三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的重要途径。在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同时,对于已判决案件的法律文书及时在互联网发布,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9年以来,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465条、法律文书1301份、重要案件信息38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实现良性互动,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813人次。
五、当前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虽然我院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审判监督理念认识不够到位。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有了新要求和新期待,少数干警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职权缺乏正确认识,对依法履职和依法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指控犯罪、轻诉讼监督”的思想仍未根本扭转,“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落实不到位。
二是监督能力短板仍然比较突出。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捕诉一体”机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背景下,一些办案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还不能跟上办案工作的新要求,对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扎实,查微析疑、发现监督线索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对新的司法模式还不够适应。新的司法模式和司法程序的推行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尤其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反悔上诉,检察机关不得不依法抗诉;但是在被告人撤回上诉后相应撤回抗诉,抗诉撤回率被动增高,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四是案源较少且监督手段有限。目前开展审判监督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监督领域不宽、提抗案件来源不广,对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活动违法等情形的监督程序、方式规定不具体,给审判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认真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贡献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使命感。坚持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指引,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不断增强做好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坚持能动司法,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二是加强检察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诉讼监督意识强、法律素质高、纪律作风严的检察队伍,采取岗位练兵、主题业务训练等多项措施,培养“一专多能”的检察复合型人才,为做好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夯实人才基础。
三是做细做实监督工作。加大对刑事判决案件的审查剖析力度,加大与公安、法院、司法、律协等的工作联系,积极主动听取有关案情介绍,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有效拓宽案源,在拓宽监督视角的同时增强审判监督效果。
四是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群众参与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既是对我们的监督与鞭策,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勇于攻坚克难,努力探索一条可复制、可借鉴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新路径,不断推动长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市建设河南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先锋区和幸福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